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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bruary 24

    running in drizzle

    刚刚到RI的时候,学长向我们传授经验。很清楚得记得当时一位学长告诉我们:什么都很简单,水到渠成的,只要记住不要take it for granted就好了。这也成了我学到的新词汇之一。尽管查字典,很快就弄清楚了这个词组的含义。但是在新加坡的几年,却我行我素,take everything for granted,不知道珍惜眼前的幸福,总期待明天的明天能得到老天爷更多的眷顾。不论是对家人,对朋友,对长辈,对生活,皆以自我为中心,just take it for granted。愤世嫉俗,并沾沾自喜(当然根据我们总结cynical是RI symptom之一),就这样错过无数眼前的美景。待到失去之后,才会觉得心痛,回忆。那个词怎么说来着?白衣苍狗,良辰不再,痛心疾首是也。
     
    慢慢的,遗憾多了以后,也学会开始观察和珍惜身边的感动。一下子日子变得阳光多了。这个学期一如既往的忙,但忙得都是自己喜欢的事情,两分是忙八分却是种淡淡的幸福,就像在口渴的时候喝到了杯漂了片薄荷叶的水。
     
    作业不多不少,刚刚好够做完。每天都在实验室里泡着,因为没有任何人催,哼着歌不紧不慢地将各种试剂混合在一起,望着烧杯试管发呆。作calc II tutor,在黑板上演示完一个elegant的证明后,得意地拍拍手上的粉笔灰,竟也有为人师的感觉。每个星期五吃饭的时候翻油墨喷香的校报,一版一版的找印了自己名字的照片。跟着击剑队到处去输比赛,就当作是road trip。每天在图书馆待到关门,看书上的化学反应看累了,就去书架上抽一本小说散文什么的,翻上那么一翻,想象自己是故事中的主角,在另样的舞台上悲欢离合,每天总也能读上一个小时的书,放松自己。突然想到小时候一直很崇拜的一个物理大牛,他在自传中写到,在他读大学的时候,除了调皮捣蛋就是在图书馆里翻厚厚的一千零一夜,然后打量四周的女孩子。自然我不是把自己跟他做比较,只不过发现这样的日子的确是妙不可言。
     
    晚饭后,捧一杯热咖啡,走在从宿舍走到图书馆的路上。飞舞的雪花儿好像从满天阴霾的乌云缝隙中掉下来的星星,悄悄地钻入领口,轻轻地吻在脖子上,很冰;嚣张的风呼啸着,隔着耳机也能听到其得意的吼声,刮过脸颊,很凉;手背的皮肤裸露在零下的冷空气里,麻木得几近失去知觉。但是紧握着的咖啡源源地将一股热气注入手心,沿着手臂一点一点往上爬,左心房暖暖的。简单快乐的生活如果能就一直这样走下去,该有多么美好。
     
    星期四晚上要睡的时候,在加州硅谷明媚的阳光中念graduate school看美女的张老大突然跟我打了个电话。东一句西一句得聊到手机没有电(第一次跟一个男人打电话打到手机没有电)。星期五的晚上又打了个电话给在波士顿的陈老大打了个电话,乱侃一气。我半开玩笑得问他说,老大你说你们当年去英国的那帮人读三年,现都毕业了,要么在读graduate school了,要么像谁谁谁之类都是XXX的banker了,在美国要读四年的现在也都在申请graduate school找工作了,你说这一转眼不都要结婚生孩子了?老大说,哪有的事,还早还早。我又问他,觉得他们那一帮人谁会最先做爸爸?他说那肯定是XXX,不过估计等他做爸爸了,我们也快了。然后我又感慨了一番,都说得语无伦次了,不过幸好陈博士还是听懂了我要表达的意思。
     
    今天早上爬起来在无忌上潜水,看到了个讨论买房买车的帖子。然后我就惆又怅了一阵子,想想之前还在一起打打闹闹, 疯疯笑笑的学长们一转眼都西装革履做白领在学术刊物上发paper了,再一转眼都要教孩子喊爸爸了。最近其他学长们的blog也都开始写找工作的事情了。尽管自己小日子被加了油的齿轮一点一点往前推,我却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干什么,跟这么多优秀的学长一比,真的是无地自容,只想在墙上打个洞(^_~)钻进去。其实我内心深处还是蛮想一直待在校园里,什么也不用操心的,但是有的时候总也却觉得自己未免志向太不够远大。不管那么多了,基本上决定了夏天不要出去玩了,留在学校继续做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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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子里的积雪一点一点融化掉了,元宵还没有到,但春天却是毫无疑问的来了。在春节那天看了部电影后就一直处在很春闷的状态,在palm里灌满了梁静茹的歌,傻笑着听着。不过慢慢得,也意识到歌里所唱的东西,都是过于美好的。并不是不可能,只是自己还没有资格。前几天看冰心的散文,看到了段对下雨的描写。突然联想到,下雨其实是件很难预测的事情,望着还是阳光明媚的天,出去后被毫无准备得淋了个透湿;而有时候自作多情的放一把伞在包里,一直放到长霉了也没有撑开过。既然如此,就没有什么好担心或者是期待了,就像我用过的第一个msn display一样,雨来了,咱们就running in the drizzle吧!
     
    p.s. 背景是从学弟的space上挖来一首歌,很喜欢。一种一个人,白T-shirt,蓝牛仔,慢慢地在细雨中走呀走呀走呀的感觉。这种日子是曾经有过的,无比怀恋。(背景中的音乐是高压缩比的,如果你喜欢我这里有音质更好的。)
    February 20

    跟我一起去吹吹风吧

    首先谢谢大家对我之前一篇绌文的支持,本来想一股作气,再写篇春节有感,不过受春天将至的影响,这几天情绪有些不稳定。
     
    昨天下午也一口气写了千把字,不过实属闷骚。文毕,向窗口望去,蓝天白云,印得满园子雪景甚是生动,不照相实为可惜。但是照相又是为什么呢?不就是为了留下点美好的回忆吗?
     
    就像de Botton曾经引用过的一个故事,在巴黎近郊住了一辈子的绅士Duc des Esseintes被狄根斯描写的雾都生活触动,不禁想一览其境。在等待火车的光景里,他想先到一个英国式的小酒馆里去体验一下。但在那个很english的环境里,他又改变了自己的主意:how wearing it would be actually to make the journey -- how he would have to run to the station, fight for a porter, board the train, endure an unfamiliar bed, stand in lines, feel cold and move his fragile frame around the sights that Baedeker had so tersely described -- and thus soil his dreams: 'What was the good of moving when a person could travel so wonderfully sitting in a chair? Wasn't he already in London, whose smells, weather, citizens, food, and even cutlery were all about him? What could he expect to find over there except fresh disappointments?' Still seated at his table, he reflected, 'I must have been suffering from some mental aberration to have rejected the visions of my obedient imagination and to have believed any ninny that it was necessary, interesting and useful to travel abroad.'
     
    走在阳光下的校园,心情也如积雪融化般潺潺。既然已身入其境,美景尽收眼底,又何必画蛇添足再捣鼓一阵子光圈快门的排列组合呢?罢也罢也。
     
    于是将之前保存的那片草稿爽快的用红叉叉掉。
     
    晚上的星星很亮,有星无月的晚上吹吹冷风,特别舒坦。就像零下二十多度的早上懒洋洋得洗个热水澡一般。跟我一起去吹吹风吧!
     
     
    February 17

    过年啦!

    央视春晚越来越烂,越来越烂我越要看
     
    先留个位置,看完春晚再写。
     
    大家春节好!
    February 14

    consolation for a broken heart

    随着一个迟到的冬天,我的大学生涯的第二个学期就这样开始了。日子过得充实而快乐,这个学期没有拿太多的学分,但是全部是自己喜欢的东西。有机、无机化学再加上research,每个星期都要在化学实验室待足十个小时。冬天发的一串钥匙也不用再还了,再也不用担心晚上science building锁门,如果图书馆人多,就到自己的lab里去,在一堆瓶瓶罐罐中安静的看电子从一个轨道跳到另一个。拿了门除了微积分外我最喜欢的线性代数,继续在math dept做tutor,开心的和f以及d打交道。开始为学校的报纸拍照片,算一门practicum in journalism。依旧在学校的计算机中心修电脑。生活的每一片叶子都教人欣喜。忙里偷闲时,舒舒服服得躺在学校图书馆里看从发霉的黄卷中寻访前人的幽默,好久没有这样在图书馆一边读书一边窃笑过了。嘴角总能舔到分淡淡的甜蜜。日子好像用锋利的刀片划过黄油一般。

    今天突然天降暴雪,学校停课一天半。晚饭后到朋友的房间去听她抱怨男朋友,回来的时候有地方积雪甚至厚过膝盖了,看自己的脚印很快又被覆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万径人踪灭。因为明天不用上课,躺在椅子里舒舒服服得跟远方的朋友煲了两个小时电话。放下听筒时竟然已经是情人节了。

    节日无非是另一个庆祝的借口,只不过这个跟爱情有关。情窦初开后的几个情人节都过得很波澜,做过很多自不量力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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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出头自然是恋爱的大好时节。好友L君本是个单纯的孩子,没事的时候读读诗发发文骚。一次恋爱不果,一下子掉入深渊。每次都跟我说再也不入围城,却一次一次告诉我爆炸新闻,跟我说他那小说似的经历。昨天他的最新update是,泡吧跟人搭讪,结果一口气将姐弟恋,第三者都经历了。前段日子Z君分析了下我们这群人的恋爱起因,大声疾呼,恋爱有理,而C君也在msn上宣告家母责令其2月之内找位媳妇带回家。我也不再说些没用的祝福了,反正大家都知道。恋爱如毒药,毒瘾发作时自然生死置之度外。而说人花心多情,不如说是人尝到毒药之甜,受潜意思驱使渴望再度得到那份曾经的感动。

    突然意思到这片entry的题目有点过于不自量力。诚然,没有de Botton飞扬的文才,也没有Schopenhauer的严密的逻辑,更不如林语堂般标语连珠。但是觉得在这个有意思的日子里,也该写点什么东西。算不上总结,就当是这些日子的感悟吧。

    前段日子,咧着嘴看完了冰心的《关于女人》。很赞成里面的一个观点,文章比人坏,老婆就得比人好。自然我的文章这辈子是没有希望写好的了,而周围朋友的女朋友也都一个赛一个,自己也就不要自不量力了。朋友给我推荐的女孩子都那么贵不可及,自卑都要加上个平方。牛粪至少也是不错的花肥,而自己也就土疙瘩一块,想都不要想。还是看看书好了,至少,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书中自有什么来着?

    分享一段喜欢的文字,

    “你们一同出来,患难相救护,疾病相扶持,这种同甘苦,相感激的情感的积聚,便发生了一种很坚固的友情——同时大家想家,大家寂寞,这孤寂的心,就容易拉到一起 …… 家里一切,一天一天的模糊,眼前一切,一天一天的实在。弄到后来,大家弄假成真的,在云雾中过着苟安昏乐的日子——
    等到有一天,雨过天晴,太阳冲散了云雾,日影下,大家才发现在糊里糊涂之中,丧失了清明正常的自己!

    “你看见过坐长途火车的没有?世界小,旅途长,素不相识的人也殷勤的互相自己介绍,亲热的叙谈,一同唱歌,一同玩牌,一同吃喝,似乎他们已经有过终身的友谊。等到目的地将到,大家纷纷站起,收拾箱笼,倚窗等望来接他们的亲友,车一开入站,他们就向月台上的人招手欢呼,还不等到车停,就赶忙跳了下去。能想起回头向你招呼的,就算是客气的人,差不多的都是头也不回的就走散了。……那时真是“飞鸟各投林”,所剩下的只是一片白茫茫的大地——

    “……你们仍旧生活在从前环境中间,我不相信你们能够心安理得,能够快乐,能够自然。人们结婚后不是两个人生活在孤岛上,就是在孤岛上,过了几天,几月,几年以后,也会厌倦腻烦,而渴望孤岛外的一切。……”

    自然,我不愿把自己当那只吃不着葡萄的大尾巴狐狸,也不全然赞成叔本华对于will-to-life对婚姻的影响之理论。但是下面这段却不可不谓一个绝妙的总结(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喜欢用火车的比喻)

    "it was the will-to-life that drove people to lose their reason over comely passengers encountered across the aisles of long-distance tra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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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生活总归是美好的,无论多么凶猛的暴风雪总有被阳光融化,云开雾散的一刻。美丽彩虹总是值得我们期待的。正如林语堂说的: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一只气球如果没有配重,只会随风而动。加上了压头的气球才能承受狂风暴雨的考验,在蓝天白云彩虹的背景中缓缓上升,平稳但是幸福。

    摘录一段James Whitcomb Riley的诗送给所有热恋中的朋友:

    When I should be her lover forever and a day,
    And she my faithful sweetheart till the golden hair was gray;
    And we should be so happy that when either's lips were dumb
    They would not smile in Heaven till the other's kiss had come.

    同心相牵挂 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 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 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 除非相见时

    一直固执的相信静茹歌里唱的:爱对了人,情人节每天都过。有些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祝大家情人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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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馆里找到的一本100多年的The Will和学校食堂刚刚出炉的情人节cookie。

    February 10

    复仇的感觉(updated)

    终于明白为什么莎翁一部哈姆雷特流传至今,广受大家喜爱,不停的被好莱坞改编成电影了。
     
    原来复仇的感觉这么好啊!
     
    i kicked some asses today!
     
    活了20年,终于找到了一种我可以参加的体育运动。
     
    -----------------------------分割线的时候我在睡觉学习-------------------------------
     
    就像大家知道的一样,我是一个四肢协调能力很差的人,用比较通俗的说法说就是小脑发育不怎么地,走路的时候经常摔倒,关门的时候经常把手夹到,吃东西的时候餐具经常会被我会咬到。所以我不喜欢体育运动。
     
    小学的时候为了减肥,跟着某个国家队退下来的教练很正规的学习了一段时间篮球,教练是很不错,训练也很正规,据说当时跟我一起练的有后来去省队的,但是注意我当时学习篮球的目的是减肥而不是流传的某个原因。上初中后因为肥减下来了,就很少打篮球了,绝对不像后来某些人在新加坡造的谣那样。在RI的时候也不怎么锻炼身体,就是在10年级后来因功课繁重,每天晚上去操场跑3-4千米用来发泄,然后看到情侣一队一队更想发泄。不过RI两年被舍监X哥骗去打了两年的高尔夫球,最好纪录是打出过两个小鸟球,之后也就没有任何机会再度挥杆了。在东海岸住的时候,基本上每天晚上还是坚持去跑个5千米,周末的时候有时会跑10公里,但是基本上是很慢很慢的在跑,以吹海风观察美女为主,当然也看到了很多不该看到的东西。
     
    基本上来说我是不怎么运动的,最多就是打打字,运动一下指部关节。上学期纯粹是为了好玩,学习了击剑。去年年底也参加了一次NCAA的tournament,不过惨败而归,9场比赛,一口气打下来,不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对我都是极大的打击。不是0-5,就是1-5,就有一场我混了2分,幸好学校男子花剑就我一人,所以也不算太丢人。这次比赛拉了另外两个新手,终于凑成一队。
     
    星期五晚上一行人驱车驶往俄州首府哥伦布市,住在OSU旁边的一家旅馆里,十五号人就开了两间房,睡在地板上。晚上大家在哥伦布的大街上游荡,一群人在性趣商店里流连。第二天我们浩浩荡荡的下楼去蹭早饭,发现来自UChicago和Illinois的fencer居然跟我们住在一起。与人家同一的着装相比,我们的杂牌军就相形见绌许多了。不过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是大家打伙儿住,如果真如此,旅馆就亏大了。
     
    离开的时候,我们的一辆旅行车被困在停车场的积雪中,怎么也开不出来。我们男同胞只好冒着零下20度的低温推车,推了几步后也推不动了。铲坏了两个大概是M.I.C的铲子。我出馊主意提议干脆大家一起小解在车胎下。美国人纷纷叫好。在我正打算充当英雄把外套脱下来垫在车胎下增加车胎和地面的磨擦力的时候,车终于动了,我的手也就在这个冬天第一次起了冻疮。上路后,车内的报警器仍然响个不停,检查过所有的车门后发现原来是手刹没有放下来………于是我们就这样在冰天雪地中推动了一辆手刹仍然在档的7座旅行车,还是bulit ford tough的美国车。我之前一直以为不放手刹这种错误只有我妈妈才会犯,看来这个所谓的轮胎上的民族也不过如此。
     
    后来等我们到达赛场的时候,其他的9支队伍全都换好服装开始热身了。
     
    8点到5点,24场比赛,尽管一场比赛时间很短,但是一切都发生在毫秒之中,精神得高度集中,每次进攻都使集全身力气,力求人剑合一,没有最快,只有更快。相当于高尔夫球打90个洞的体力消耗。基本上后来我都懒得照相了,比赛的空余就躺赛场边睡觉。后来队友们纷纷效仿,我们就成了最有组织无纪律的队伍,歪七竖八的躺在场边,大煞风景。小学校就是这点好,基本上没有人在乎比赛的结果。别的学校都是拼红了脸求胜,而我们都是轻装上阵,开心就好。我们花剑一名同伴一场未赢,仍然谈笑风生,实在欣赏美国人这种乐观。
     
    这次比赛创造了我的许多个人第一:第一次赢得NCAA的比赛(单场),赢得的第一场比赛是从一个UChicago的小伙子那里弄到的,估计他也是个新手,父母还在旁边为他照相加油,不好意思了。尽管最后仍然是输多赢少,但是who cares。不过报了一仇,心中大喜。上次Case Western的人3-0将我打了个落花流水,过了一个多月,我把他们打的垂头丧气,最后握玩手后,他们一名队员说:you have improved alot,抱以一个友好的微笑,心里却喜得不行,当自己是个骑士,也做一回自己的唐吉坷德。当然我不否认我的运气是比较好的,瞎捅一气居然也能打到要害。而且那时临近比赛结束,折腾了一天大家都很累了。而我抱着打玩了回家就能睡觉的思想,依旧在场上挑来跳去,搅扰对方视线,且大声吼叫,并得黄牌一张(第一张正式黄牌)。 不然是不可能赢那些击剑了多年的人的。虽然大部分比赛是输掉了,但是不至于象上次那么惨,还打出了6个la belle(就是将比分打到4-4,最后一击一决胜负),并且有一次是由0-4奋起直追到的4-4。只不过6个la belle输掉了5个,看来心理素质还有待提高。
     
    因为长期没有运动,今天起来后,就完全残废了。右腿大腿左腿小腿根本不能动弹,静下来还没有事,但是一改变姿势就想到要自我了断,恨不得去打一双拐杖。在食堂里看到一瘸一拐的都是击剑队的,上下楼梯都得扶着扶手,看来大家冬天都没有怎么运动,相视笑笑,装作没事,都是江湖儿女。早上坐在床上跟自己抹“虎标万金油”,奇特的香味打扰了熟睡的同房,他疑惑的看着我,我一脸无辜。
    February 07

    我们的故事(testimonial)

    发现oberlin号称250万藏书的图书馆果真是个好地方。这两天泡图书馆,已经读完小说一本,杂文四分之一本,散文半本。这学期不打算修太多课,冬天太冷,哪儿也去不了,就好好利用下图书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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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从图书馆回来,看到耶鲁淫学弟为我们这届写的testimonial,着实不错。但是,我们自己的故事,我怎么能不记上一笔呢?不过单单morrison四楼的故事,若要详细道来,恐怕不会比北大孔庆东那厮的《47楼207》要逊色多少。限于篇幅时间,等以后大家都出名了,我再爆料出来骗钱吧。现在就简单进行一下人物白描,排名没有先后,按字母顺序:
     
     
    丁天逸:又称丁哥。因为名字的原因,正在筹划跟lenovo打官司。我之前一篇3万字小说的原形人物。关于他的故事我在小说里已经说了很多,在此就说几点小说中没有提到的。
    什么时候看到丁哥他都是一脸笑容,被我斥为淫笑,他自己辩解为“面带微笑,给人印象好”。尽管真正搞音乐的是庸哥,但是丁哥绝对有这方面的天赋,是当年RI Choir的主力之一。当年我跟丁哥合作搞校园地下音乐,录了一张小样,在RIB广受好评,甚至得到很多订单。可惜唱片一直没有正式出版发行,但是借着这张唱片,丁哥在RIB创建了某个门派收了几个小徒弟,以我跟他合唱的一首歌作为派歌。我跟丁哥当年还合作打三国无双,从1代打到4代,杀人无数,后来自己一个人打的5代,无必遗憾。丁哥是以年华师一第一的身份来RI的,聪明自然不在话下。单论聪明,我想我们十个人没有人是他的对手,我JC两年苦泡图书馆,丁哥却飞课无数,就在考试前一个星期研究了一下notes,一样straight A到完。当然丁哥本性是个大孩子,我跟他一起从RI时代开始就做了很多恶作剧,比如说教小乌鸦游泳什么的。在VH每天晚上我都会在他的房间一边吃面一边看他打游戏。一次我的房间天花板上面水管爆裂,漏水如暴雨。我不得不大闹宿舍管理部门,丁哥给了我很多支持。那是一段很无忧无虑的时光。丁哥志向很远大,曾经发誓要垄断中国某行业,兄弟就靠你了!
     
     
    杜样:又称杜(豆)兽,杜(豆)X,小杜(豆)兽,杜威廉,杰克埃斯杜。位列Morrison五绝之东X。
    杜哥是比较传奇色彩的人物。当年上过新加坡官方英文报Straits Times,被这个相当于新加坡的人民日报的报纸称为All Rounder。虽然RI校友在全世界上报不计其数,但是作为PRC Scholar,做过Straits Times专访的杜哥还是第一人,遥想当年从英伦cambridge到美国堪布里奇的传奇人物陈老大也只不过在联合早报上登了个大照片而已。杜哥因为身形娇小,健步如飞,拿过新加坡X-Country第一,曾经代表新加坡参加比赛。当然除了体育好,杜哥学习也不是吹的,在外校期间因为受当年武汉中考第一,现普林斯顿才女打压,没有第一。来RI后扬眉吐气,当年RI 180年校庆,上台领奖,当时介绍得奖人员的ppt上,别人都是名字后面用很大字体写top的那门课,介绍杜哥那个slide上面,因为他一口气top了6,7门课,只好用很小的字体。尽管领了大笔的奖学金,但当年就是不怎么请我们吃饭,最近好像开窍不少。后来杜哥SAT I + II 6科考了5个800,屈才去了Williams跟吴作栋继续做校友。除了体育学习外,杜哥电脑游戏据他自己说也是一等一的水平,可惜williams不像oberlin美国人也dota,不然他一定大展光彩。对了,杜哥台球打得很好,原来我靠狗屎运还经常赢他一把,但他来美国后球艺大增,据说打球的时候经常引起围观。不过当年我在yahoo pool上面21比4大败杜哥,传为佳话。杜哥是个很有品位的男人,喜欢装可爱逗大家开心,实属良友。杜哥如此一表人才,可惜一直single but not available,不然一定很多女孩子前仆后继(据杜哥说他这学期开学前在美国某著名女校风流一把,引起无数相思)。尽管私交甚深,但是我跟杜哥在很多地方意见不同,经常彻夜辩论,我记得很清楚有一次我们俩就他的"XX情节"的问题辩论了一宿,结果我也没有说服他放弃他的封建迷信思想。杜哥曾经不爽我位列Morrison五绝之首,试与我morrion论剑,最后被我以龙爪手所伤。这是后话,以后再表。
     
     
    方实:貌似没有什么别称。
    方实年纪比较小,跟共和国同生日(当然不同年啦)。方实走路很有个性,英文好得不得了,据说当年坐在马桶上背剑桥英文字典,英文曾经考过RI第三(RI应该是新加坡英文水平最高的地方了)。其他功课也很厉害,某次我卯足了劲考了个数学99,但方实硬是比我高0.5分,没有办法,导致我从来没有top过任何大考。后来在JC阶段因为英文出众,文章多次刊登于学校的英文写作刊物,作为范文。方实看上去不苟言笑,其实也很有幽默细胞,记得当年刚搬进morrison的时候,我导演了一出闹剧,他和候哥以及我在伟哥面前表演了一番,效果甚佳。方兄现在在风景如画的vermont深造。但是貌似方兄跟我有些误会,我一直不知如何是好。
     
     
    郭锐:人称郭大侠。
    我的第一个同房,当年我俩和伟哥同住。后来又陆陆续续同房了一年多。郭瑞长得很高,很白很白,属于那种半夜可以吓着人的。因为个子高,擅于篮球,可惜我因为某个原因,发誓再不碰篮球,除了候哥就没有人陪郭大侠打球了(RIB大家都踢足球)。郭大侠喜欢音乐,眼红我的音乐收藏,一次未经我允许私自借我的CD,我生气对他大吼了一顿,确实过分了一点,他也没有怎么生气,一直想道歉,却开不了口。郭大侠还知道很多我们父母辈的流行音乐,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有盘《60年代流行的苏联音乐》,当年被我们侃侃称奇。据说在家里,郭兄是个很听话的孩子,经常帮助父母做家务什么的,我们都很佩服。郭大侠情感细腻,经常在深夜跟对面女生楼的女孩子们聊天至很晚,并且一起在美丽的宿舍读书写字,吟诗作画,一副才子像。尽管我们的学长很多选择去英国深造,但是我们这届大多数来了美利坚。丢下郭兄只身一人前往英吉利海峡,兄弟下次去伦敦就蹭你的饭了!
     
     
    候飞:又称候哥,飞儿(雄哥专用,我们一般说的飞儿是任导演),候GG,候X,候爷,候老板,候百万。位列Morrison五绝之西X。还有个跟杜哥合称的很不雅的称号,在次就不表了。(有谣言说是我跟候哥,但那是谣言)
    候哥是个用武汉话说很能“板”的角色。他是第一个被伟哥拖上摄影贼船的,抄两架佳能大炮,五年来为我们拍了很照片,可惜洗出来的不多,而他的电脑去年底在夏洛茨维尔被盗,无数美好回忆就这样告别我们。候哥生活大概是我们十人中最丰富多彩的。候哥性格外向,经常在酒吧里被人买单。候哥朋友圈很广,认识很多显赫人物,经常和世界银行的高官喝咖啡,和中东的石油大亨银抽水烟,和欧洲银行家一起吃晚餐。但我们最佩服他还不是这些,在学习某欧洲语言才不到半年的时候,候哥用该门语言把历史上“八国联军”中某国大使的千金变成女朋友了,然后就顺道认识了很多外交人员,所谓艺高人胆大。候哥是极其有语言天赋的,据说最近开始学俄语和阿拉伯语还是希腊语,很是宁人佩服。当年我跟庸哥比赛写诗的时候,曾经为候哥赋诗一首,第一句就是“中英德法都能讲”,这句绝对不是夸张。再加上候哥精通欧洲历史人文,所以我总说要是去欧洲玩,带上候哥就什么都不怕了,导游翻译都有了,实在不行了还能靠候哥能说会道的嘴找个长毛帮我们买单。我跟候哥关系很铁,经常一起讨论康德,尼采,孔孟之道什么的,候哥在这方面对我的帮助很大。但是我却经常出些坏主意,骗候哥去做,候哥就这样做了我的很多次实验品。天妒英才,候哥在RIB的时候经常受狼狗保安骚扰,但他不卑不亢,引经据典,自我辩护。候哥风流倜傥,自然受女孩子亲眯,当年候哥去北大旁听讲座,据说引发了两位江南美女争风吃醋事件(据说还是高考状元)。值得一提的是我跟候哥用了两年的情侣手机情侣号,然后我们经常留错号码,留号码的时候留成彼此对方的号码,然后接到莫名其妙的电话。
     
     
    今天就此罢笔(键盘),下期预告:斯瓦斯莫尔百年重金属摇滚第一人的南庸,和斯瓦斯莫尔晚会跳舞王子的犇哥,心胸开阔从不气馁的名誉武汉籍大练人徐经理,集精明能干颓废执着为一身的北颓。
     
    什么,你要我写田哥?那个小子有什么好写的,罢了罢了。先睡了。诸位看官enjoy!
    February 03

    那些花儿

    昨晚一时兴起,看了部梁大帅哥和金小帅哥的电影。看毕,觉得停留在舌尖的感觉尚不够回味,于是在互联网上瞎逛,拉下来一部韩剧。结果一发不可收拾。一直折腾到早上4点多,早上爬起来后又看了一集才去打工修电脑。今天打工基本上没有什么事情做,靠在椅子上,晃呀晃呀,跟老板吹牛,宣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为心里惦记着后面的剧情,下午3点钟就回寝室了。要是往日遇到这种情况,我会很悠闲的待在学校的信息中心,开两台水果牌电脑,一手攥一只强力鼠,一台泡无忌,一台开着在脸谱网上poke来poke去(当然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了,通常我们都很忙的,就最近闲一点),觉得自己很IT。
     
    然后就昏天黑地的看韩剧。看漂亮的女主角和英俊的男主角缠绵,并白痴似的嘿嘿的笑,让我自己很鄙视自己。其实我是一直很看不起韩剧这种东西的,觉得那种太美丽的爱情故事是很不现实的。而且,这些乱七八糟的故事把一些本来很不错的女孩子搞得疯疯颠颠,让我们都不敢下手。不过开始看了之后又很难停下来,很想知道那个愚蠢的剧情到底发展成什么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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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的时候我就想起了sec 4刚刚考完prelim的那段时间,我们在morrison的games room也是昏天暗地的一部接一部得看TVB的连续剧(貌似还看了那部颠覆了很多人爱情观的流星什么)。记得当时看的一部警匪片里有个女人跟人跑了,案子也破不动的香港警察也叫田哥。当然他也是个正面人物了。
     
    那段时间大家都是刚刚考完,空虚的很。而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在RIB基本上没有妞可以泡,且那段时间大家都还比较清纯,不敢到酒吧里去随随便便跟女孩子搭讪。为了发泄积攒以久的荷尔蒙,以杜威廉,大孙庸,易颓为首的一帮人就在一个叫做暴雪的软件公司制作的星星(star)和战争(war)中练习点击鼠标和键盘的craftmanship,还美其名曰“伪钞”,并且吸引了大量的闲杂人员围观,指手画脚。于是君就可以看到一群穿着底裤光着膀子的爷们围在几个小小的液晶屏前大喊大叫,好像炒股炒外汇炒期货一样。
     
    作为田哥的我自然不会这么没有追求,抱着make some love, not warcraft的指导思想,我决定搞点比较高雅的娱乐。但经过一年的培养,往日在楚河汉界跟我厮杀的耶鲁淫的象棋水平大大提升,已经到了我如果不比他多悔棋三次以上就基本没有办法赢他的境界,于是我告别了棋坛。而易颓忙于争霸于键盘之上,也不跟我打配合出老千斗地主骗学弟的钱了。通常跟我一起唱双簧娱乐大众并且自娱自乐的猴哥,因为旧情人来新旅游,屁颠屁颠的跑去当义务导游去了,也离我而去。当然我最拿手的还是装傻吹牛,不过我那点破事再吹下去就有祥林嫂的嫌疑了,而新一届的学弟还没有到,所以也没有观众。实在没有什么娱乐项目,所以我就决定到games room去健身,准备上JC后在女生面前大展身手。
     
    但是到了games room发现骄哥已经在里面看电视了,我说你在看什么呢。他说没什么,香港连续剧。于是我就坐下来陪他看了一集。这一下不要紧,我估计我的生物钟就是从那个是时候开始彻底罢工的。开始就骄哥和我,但是我觉得两个人讨论剧情没有什么意思,于是拉来了衫儿,欣儿,庚儿,飞儿等一票学弟,大家一起以各种飞禽走兽的姿势躺/趴/蜷/yue(1)在games room的破沙发上关注剧情。
     
    一般,看到2点钟的时候会有个人说,还早,再看两集。4点钟的另外一个人说,靠,再看一集。5点钟了,大家讨论了一下觉得,算了,干脆看到7点钟食堂开饭。不然,要是5点钟去睡觉的话,肯定要错过早餐和中餐。而看到7点钟吃了早饭再睡觉,醒来了还能吃个晚饭。人是铁饭是钢,一天怎么样也要吃两餐吧。于是我们就在早上跟打电脑的那群哥们在食堂汇合,吃过早饭后,morrison就仿佛死了人一样,所有房间都拉上了窗帘(拉窗帘是为了防止女生用望远镜偷窥),只听到鼾声屁声磨牙声一片。因为时近年底,大家手头都不怎么宽裕,于是通常下午的时候都会有个人挨门挨户收款大家凑钱租碟(通常这个人是我),于是就在募捐中大家起床了。
     
    在你五角他一块,凑足了10块钱后,我们会浩浩荡荡的前往附近的商业区,先吃一碗板面,讨论一下下一步的剧情发展。然后再把一把皱巴巴的零钱小票塞到那个租影碟的大妈的手里,领回新的一套VCD。高兴的时候我会再买上几大包印尼虾饼,与众人分食。扯一句题外话,我觉得人是会因为一段经历而喜欢上某种事物的。比如说我曾经就因为OBS爱上了土豆咖喱鸡和西红柿沙丁鱼罐头。而通过sec 4 prelim后那段看碟的经历,我爱上了印尼虾饼这种事物(比美国人的薯片好吃多了)。TVB的电视剧是20张VCD一盒,我们当时以平均2天一盒的速度将TVB那群演员混了个眼熟。高峰期的时候可以达到2天3盒。当然因为大家的睡眠周期不一样,总有些人错过了公映,不得不重映部分剧情。基本上每天的生活是从床上到沙发上,我看累了还会去撮一把PS2,在三国无双的世界里杀一把人过个瘾(记得那段时间我做了件现在都觉得很牛掰的事情,就是和丁哥一起用诸葛亮以及庞统把三国无双爆了一遍),而庚儿基本上就住在games room里了。
     
    我不知道女孩子们是一起怎么看电视剧的,但是根据掌握到的资料,她们是会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看男女主角爱得死去活来。我们则不同,我很清楚得记得,我们当时很激动的指着屏幕上的男主角大喊:XXX你个傻X,快上去抱住她啊!好像男主角可以听到我们的观众呼声一样。自以为比男主角会泡妞,但是事实上用一个不恰当的比喻说就是典型的皇上不急太监急。尽管男主角没有听到我们的大喊,但是我们却成功地引来了狼狗似的深夜巡视的警卫,并且被投诉到管理部门。之后,一群大老爷们只好很暧昧的把诺大的games room的落地窗帘全部放下来,在黑漆漆的屋子里目不转睛得顶着银屏上的两个小人儿。在打过三更的梆子后,跟警卫斗智斗勇,发扬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常常做出一副鬼子进村,人禁声马禁蹄的样子。听到任何风吹草动,关掉电视机,大家抱成一团躲在沙发下面。竟然也蒙混过关了数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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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对我在RIB时期看电视剧的回忆。后来搬到了VH,又是别有洞天。
     
    在VH,以骡子,甲鱼,小强,洋洋为首的一群伪绅士经常聚集在一起观看小鬼子拍的各种色情的,非色情的,言情的,无情的电影,电视剧,小电影,动画片什么的,一边用一只手指手画脚评点剧情,一边用另一只手大规模的集体跟对面楼的女孩子发暧昧的短信,骚扰人家的正常饮食起居。我在VH还是做了1年多好学生的,每天从study room回寝室的时候,会顺便到他们的房间去亮亮中指,跟他们勾搭一下,联络联络感情。没有大规模的参与他们的观片会。
     
    那段日子,我记忆中比较完整的看片经历是在丁哥的房间里。当时不知道是谁搞了一部小鬼子的励志片, 不是很长,不到20集的样子。女主角长得用dy的话说是属于清纯的类型。记得那段时间丁哥的同房,也就是我们校队的守门员帅哥,往往在看了一半后就会收到关键人物的短信,然后他就抱着吉他下楼去跟女孩子们一起搞音乐弹吉它写歌聊人生理想。而我和丁哥就会很农民工的蹲在板凳上,一边抱怨守门员帅哥积攒了数个礼拜没有洗的球衣的臭味,一边取笑剧中的帅哥不会泡妞。看到义愤填膺处,就跑到楼下打足球经理的普林斯顿储那里收刮两包面,再到pantry找个还算干净的碗,泡上一碗面。然后就着从重庆来的守门员帅哥从家乡带来的home made辣子,和陶酸奶奶做的腐乳,一边吃泡面,一边继续义愤填膺。通过那段时间的锻炼,我后来吃辣椒的能力比重庆帅哥还厉害,基本上可以把美国人的tabasco当coke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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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winter term就过完了,星期一新学期就要开始了。希望自己能够忙一点,开心一点,单纯一点,就像当年跟兄弟们一起看连续剧那样。
     
    p.s 为了鼓励自己,我决定买一个二手的AI 28mm f/2.8镜头,美国人也不笨,二手的手动版AI的比自动对焦的AF要贵。看来电动的东西就是不值钱。记得屋脊上某泡菜曾经说过,广角始于28mm,也终于28mm,镜头到了后,咱也拍人文片!